全球限用物質政策
簡介
Otter Products, LLC 及其關係企業和子公司(共同稱為「Otter」)致力於捍衛其客戶、員工及環境的健康安全。Otter 致力於設計並製造符合或超過 Otter 所營運並銷售其產品之區域內適用法規要求的產品。
政策聲明
本政策概述在 Otter 產品、包裝及製程中限用或禁用的物質。這些物質包括但不限於根據下列法規和標準進一步列出的物質:
- 歐盟 (EU) 化學品註冊、評估、授權與禁限用法規限制在商品和製劑中使用某些高度關切物質 (SVHC)。
- 歐盟的有害物質限用 (RoHS) 指令限制在電機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。
- 歐盟的廢電機電子設備 (WEEE) 指令設定電機電子設備的收集、回收及再生目標。
- 加州 65 號法案 (Prop 65) 規定企業必須向加州居民提供關於顯著暴露於會導致癌症、先天缺陷或生殖毒性之化學物質的警告。
- 美國毒性物質控制法 (TSCA) 管制簡介新或現有的化學物質,並禁用或限用某些化學物質,包括全氟/多氟烷基物質 (PFAS)。
- 中國 RoHS 法規限制在中國銷售的電機電子產品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。
- 歐盟殺生物劑產品法規 (BPR) 管制包含或產生活性物質之殺生物劑產品的上市與使用。
- 歐盟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法規 (POP) 禁止或限制會在環境中持久存在並在食物鏈中累積之物質的生產、上市及使用。
- 歐盟汞法規限制使用與交易汞與汞化合物,並禁止出口某些添加汞的產品。
- 其他地區與國家設有限用物質的相似或其他法規或標準。
Otter 明令所有供應商必須完全符合本政策,且必須提供驗證遵循的相關資訊及文件。Otter 亦要求其供應商向其自有的供應鏈傳達此政策,並確保達到相同程度的遵循。此外,Otter 會對其產品、包裝及製程進行定期測試與稽核,以確保符合性並識別可以改善的領域。
本政策會持續更新。本版本代表出版時的已知與適用法規與標準。
聯絡資訊
若要查詢本政策,或回報疑慮,請聯絡 legal@otterproducts.com。
最後更新日期:2024 年 12 月